通 知
各有關單位、學員:
根據省局對2019年6月1日實施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規則(TSG Z6001-2019)“第四章 復審 第二十五條 持證人員應當在持證項目有效期屆滿的1個月以前,向工作所在地或者戶籍(戶口或者居住證)所在地的發證機關提出復審申請”各有關單位、學員要注意已持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有效期,同時必須在有效期屆滿1個月前到我單位提出復審申請。否則,影響正常發證,將后果自負。
特此通知。
汕頭市電梯協會
二O一九年六月十八日